根據(jù)國家最新標準《生活飲用水衛(wèi)生標準》(GB 5749-2022)及相關規(guī)范,水質達標的判定需綜合考慮多項指標的限值要求。以下是主要檢測項目及達標范圍:
溶解性總固體(TDS)
直飲水TDS≤50 mg/L;
礦泉水TDS范圍通常為100-200 mg/L;
家用自來水建議控制在300 mg/L以下。
限值:生活飲用水TDS值應≤1000 mg/L,但不同用途的水要求不同:
意義:TDS反映水中溶解的離子總量,但無法單獨判斷水質優(yōu)劣,需結合其他指標。
pH值
限值:6.5-8.5,過低可能腐蝕管道,過高則影響口感。
渾濁度
限值:出廠水和管網(wǎng)末梢水渾濁度≤1 NTU(特殊情況如農村供水可放寬至3 NTU)。
感官性狀
色度≤15度,臭和味無異味,肉眼可見物無。
總大腸菌群
限值:不得檢出(每100 mL水樣)。
菌落總數(shù)
限值:≤100 CFU/mL(常規(guī)指標),部分地區(qū)放寬至≤500 CFU/mL(如上海地方標準)。
重金屬
鉛≤0.005 mg/L,鎘≤0.003 mg/L,汞≤0.001 mg/L。
硝酸鹽(以N計)
限值:≤10 mg/L(原標準允許地下水源放寬至20 mg/L,新國標取消此例外)。
消毒副產物
氯乙烯≤0.001 mg/L(新國標嚴于舊版的0.005 mg/L),三氯乙烯≤0.02 mg/L。
新增指標
高氯酸鹽≤0.07 mg/L,乙草胺≤0.02 mg/L,2-甲基異莰醇和土臭素均≤10 ng/L(針對藻類污染引發(fā)的異味)。
限值調整
游離氯出廠水限值從4 mg/L降至2 mg/L,減少“消毒水味"。
硼從0.5 mg/L放寬至1 mg/L,基于實際檢測數(shù)據(jù)調整。
直飲水
TDS≤50 mg/L,菌落總數(shù)更嚴格(如上海要求≤500 CFU/mL)。
礦泉水
TDS范圍100-200 mg/L,需符合《飲用天然礦泉水》(GB 8537-2008)。
農村與城市統(tǒng)一標準
新國標取消農村供水特殊放寬條款,城鄉(xiāng)水質要求一致。
快速檢測工具
TDS測試筆、水質電解器、pH試紙等,適合家庭初步篩查。
實驗室檢測
依據(jù)《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》(GB/T 5750-2023),涵蓋微生物、毒理、放射性等97項指標。
水質達標需滿足感官、微生物、化學、放射性四類指標的綜合要求。日常監(jiān)測中,TDS值可作快速參考,但不可單獨作為判斷依據(jù)。建議:
家庭用水可定期用TDS筆檢測,若數(shù)值持續(xù)超過600 mg/L需進一步送檢;
關注地方標準(如上海DB31/T 1091-2025)對渾濁度、余氯等指標的更嚴要求;
新國標實施后,重點關注新增的高氯酸鹽、乙草胺等污染物檢測。
詳細檢測方法及限值可參考《GB 5749-2022》和《GB/T 5750-2023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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